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同心:通报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违纪违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期同心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下马关镇郑儿庄村村干部截留退耕还林亩数,领取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2003年,下马关镇郑儿庄村在上报荒山承包面积时漏登了部分村民。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群众代表商议后,决定截留10.8亩造册在何文义名下,用于解决漏登村民的荒山补助。2003年—2016年,该村截留造册在何文义名下10.8亩退耕还林,共领取补助资金18057.6元,全部用于解决漏登村民的荒山补助金及村部建设。2018年5月,下马关镇党委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王富贵、党支部副书记吴彦光党内警告处分。
2.预旺镇陈石塘村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1年,陈石塘村党支部书记马占江其子马富万以复退军人生活困难为由,在县民政局申报了城市低保。2012年3月,马富万被招聘为同心县交警队协勤。2014年,马富万开始缴纳五险一金后要求其父马占江取消其名下享受的城市低保,但马占江没有进行核销,自己领取马富万名下的城市低保,归个人使用,2014年—2018年4月,马占江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9134元。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马占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马占江违纪所得19134元。
3.河西镇菊花台村村干部共同贪污移民安置费问题。2007年—2009年,菊花台村村委会主任马忠虎,在上报菊花台村移民搬迁户过程中,与时任党支部书记马明太两人以各自近亲属的名义虚报户数,共同贪污移民安置费10262元,2009年11月19日县人民检察院对马忠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马忠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马明太开除党籍处分。(同心县纪委监委)